學生升學成果發布標準
◆ 直接回答
學生錄取或升學成果應在取得適當同意並保護隱私的前提下發布,且清楚區分申請、獲得錄取、接受錄取與實際入學。不能用無法核驗的個案推論整體升學率。
◆ 建議證據
可使用去識別化的正式錄取文件、學生或家長書面同意、學校可核對紀錄,以及明確的申請年度、校系與結果定義。
◆ 禁止的做法
不建立假學生心得、假評論或無來源榜單;不把少數成功案例描述成保證結果;不公開不必要的個人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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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審閱:2026-08-28。正式成果發布前應完成證據、同意與隱私檢核。
